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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编号 948 类型 在线咨询 提交日期 2015-09-17
标题 义务兵优待金
内容 我想问下两年义务兵民政部门给家里补助吗?我是06年入伍参军的两年义务兵怎么什么都没给家里啊?
回复人 宁晋县民政局 回复日期 2015-10-08
答复内容       您好,根据河北省《关于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通知》(冀民[2012]98号)规定,民政部门发放义务兵优待金时间自2012年开始施行,2012年以前入伍义务兵仍按原规定发放。(政策咨询5804476转8004)